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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就业部】:2014年安徽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2014年安徽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党中央着眼于造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的培养工程,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我省《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0〕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3〕1号)。现就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全省共选聘大学生村官1700左右。其中,面向国家985、211重点院校毕业生等择优选聘500名左右;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200名。各市所辖县(市、区)选聘指标由市根据实际进行分配(详见笔试后的各市通知)。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面试、驻村见习、考核、体检等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等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是:(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三)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四)身心健康。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27周岁以下(198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为24周岁以下(1989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国家“985”、“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历届生须为2012、2013年毕业,且为中共党员。符合选调生条件(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担任1年以上学生干部)的在皖全日制一本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择优选聘;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或学生干部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2012、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我省部分市、县(市、区)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四、大学生村官任职和聘期规定

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县(市、区)的村任职,一般不安排在本人家庭所在村。

新聘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或村团组织、妇联组织负责人等职务。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一个聘期为3年。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五、选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择优选聘报名时间:4月24日9:00至4月28日16:00;公开选聘报名时间:4月24日9:00至5月3日16:00)

皖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外省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每人限报一个省辖市。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并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

报考择优选聘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党员证明信及《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省外985、211高校毕业生在报名后及时将上述材料(应届的须提供身份证和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历届的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党员证明信复印件),传真至0551-62607693,0551-62609650,或在2日内通过特快专递寄达安徽省委组织部电教大楼四楼农村组织处(合肥市庐阳区九狮桥路8号,邮编:230001);在皖985、211高校毕业生须及时与本校选聘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见相关网站),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应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电话告知本校选聘办;历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将相关材料提供给本校选聘办);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在皖全日制一本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向本校选聘办提供相关材料。

报考公开选聘的,在皖高校毕业生,须及时与本校选聘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见相关网站),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应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电话告知本校选聘办;历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将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党员证明信等提供给本校选聘办);省外高校毕业生,须向省选聘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或学生干部证明信复印件;历届毕业生提供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信复印件),在报名后及时将上述材料传真至0551-62607693,0551-62609650,或在2日内通过特快专递寄达安徽省委组织部电教大楼四楼农村组织处(地址同上)。


(二)资格初审(择优选聘资格初审时间:4月24日至4月30日;公开选聘资格初审时间:4月24日至5月5日)

省选聘办和省教育厅、团省委、在皖高校分别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着重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择优选聘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4月30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公开选聘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5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公开选聘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7日16:00前按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符合择优选聘条件、通过资格初审的毕业生不需网上缴费;未通过择优选聘资格初审的,且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如已改报公开选聘则需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缴费后于5月20日至22日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5月23日至5月25日,由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参照“公务员考试减免笔试费用”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遴选

1.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考生

(1)资格复审和确认(5月7日)。面试人员根据所报考市有关规定,携带《资格审查表》(从省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并提供给市选聘办)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中,历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符合选调生条件的需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面试(5月9日)。面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各市分别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市择优选聘数1:1.5的比例确定驻村见习对象。

(3)驻村见习(5月10日至6月10日)。驻村见习期间,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见习村,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工作和食宿条件。

(4)见习考核(6月12日前)。由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对见习村官进行考核,全面了解他们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行、实际能力、个性特点及岗位适应性等。对考核合格、志愿到村工作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考生签订意向协议书,并比照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发放1个月的见习补助。


2.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考生

(1)笔试(5月24日上午8:30—11:00)。省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后,分省辖市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资格复审和确认(面试前2天)。

面试前2天,面试入围人员应携带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资格审查表》(从省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并提供给市选聘办)等到所报考的省辖市选聘办进行资格复审和确认,并根据各市公布的县(市、区)选聘指标,填报志愿任职地所在的县(市、区)。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确认。对于填报志愿相对较少的县(市、区),可由市选聘办征求考生意见后进行调剂。

(3)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各市分别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能力,按县(市、区)分组进行。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7月初)。体检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对象为驻村见习考核称职且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意向协议书的,以及通过公开选聘面试的毕业生。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各市选聘办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因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7月下旬)。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上报本市拟聘用人员名单,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安徽大学生村官园地、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安徽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天。

(六)培训上岗(8月上中旬)。

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举办新聘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由各市选聘办通知。培训结束后,各市统一将大学生村官派送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协议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省、市选聘办和相关网站的具体通知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省选聘办):0551-62609192;考务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院):0551-6345790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省选聘办电子邮箱:ahdxscgyd@126.com;各省辖市及在皖高校选聘办联系电话见相关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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