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华夏秋美官方网站
    首 页
    加为收藏
    设为首页
国家助学贷款服务部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家助学贷款服务部   
《华夏秋美:关于印发“​鲁青基准贷”​实施细则的通知》

《华夏秋美:关于印发鲁青基准贷实施细则的通知》



共青团各市委,各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农业银行各市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各市分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办事处、市联社,枣庄农商银行: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山东青年创业助力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鲁青联〔2015〕19号)要求,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共同起草了《鲁青基准贷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15年7月13日




鲁青基准贷实施细则

第一条 实施说明

山东省青年创业基准利率贷款工作(以下简称鲁青基准贷工作项目)是山东青年创业助力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团省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业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实施的促进青年创业的具体帮扶措施。

工作项目实施时间为2015年至2017年。期间,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负责协调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3家金融机构,每年共提供5亿元基准利率信贷资金支持。团省委负责筛选相关地市(不含青岛)青年创办企业,推荐给3家金融机构。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制定《山东省青年创业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企业给予贴息资金扶持(《山东省青年创业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另行通知)。

第二条 贷款条件

1. 鲁青基准贷面向在我省范围内创业的40岁以下青年创业者。贷款主体为小微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 申请贷款企业属于初创型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本细则所称小微企业,是指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高利润行业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行业以外的所有企业。

3. 申请贷款企业注册时间须在八年以下。企业产权清晰、制度健全,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信用状况良好,急需资金扶持。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低碳环保、科技含量高、具有较强的成长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 申请贷款企业就业带动能力强,安置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的30%以上(职工总数100人以上的达到15%以上),带动5名以上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青年创业孵化基地优秀创业青年、青年创业大赛获奖选手、农村创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创办企业优先扶持。

第三条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申请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经营周期、借款用途、偿债能力、申请额度等要素确定企业贷款额度,额度为30—12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放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

第四条 工作流程

1. 放款额度分配。团省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根据各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青年人数等情况,与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三家金融机构,共同研究确定各市年度贷款发放额度计划(见附件1)。

2. 申请和初审。企业按照鲁青基准贷贷款条件和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向所在市级团委提出申请。团市委负责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向当地相关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推荐。

3. 考察和确定。经团市委推荐的企业按照银行信贷政策要求,提供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团市委与当地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进行实地考察,召开工作评审会确定放贷企业名单。

4. 银行放款。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在法律要素齐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流程和手续,缩短审批时限,通过建立鲁青基准贷绿色通道,实施优先调查、优先审批、优先放款。各市团委和相关银行市级分支机构,须在2015年10月10日前完成本年贷款发放额度指标计划。

5. 建立台账。团市委会同相关银行市级分支机构建立工作台账,填写《鲁青基准贷企业信息台账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0月15日前,分别报送团省委和所属省分行(联社)。

6. 配套贴息。贴息工作由省财政厅、团省委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开展。申请企业贷款按时还本付息后,按照放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具体要求详见《山东省青年创业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职责说明

团省委、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共同成立鲁青基准贷项目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团省委青创中心(《鲁青基准贷项目联系人名单》见附件4)。

1. 团省委负责鲁青基准贷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汇总各市工作开展进度,向各相关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并及时汇总全省鲁青基准贷贴息材料交省财政厅。

2. 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省分行(联社)负责做好各市分支机构鲁青基准贷额度的分配下达,定期调度各市级分支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按计划完成鲁青基准贷年度任务。

3. 各市团委负责贷款企业的审核推荐,与相关银行各市分支机构共同进行现场考察,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报送团省委。

4. 相关银行各市分支机构要根据团市委推荐项目名单,做好贷款企业的资料审核、实地考察、贷款发放、风险管理、数据统计等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贷款发放额度指标计划。

第六条 注重协调推进

团省委、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将定期调度工作,共同推进鲁青基准贷项目的顺利实施。各级团组织、相关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密切配合,定期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第七条 严格工作流程

各级团组织、相关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做好申请受理、贷前调查、风险监控、数据统计等工作,避免出现难贷、惜贷等情况。

第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附件01.docx  2015年度鲁青基准贷计划表

附件02.docx 鲁青基准贷申请表

附件03.docx  鲁青基准贷企业信息台账汇总表

附件04.docx  鲁青基准贷项目联系人名单








请先加:华夏秋美【三段①前段怎么入校②中段怎么在校③后段怎么离校+四块①校园招生板块②校园人力板块③校园产品板块④校园金融板块】---超级大客服(微信号):wjh18765850728  




加盟专线:0531-88901586·18765850728(微信/微博/头条/西瓜/抖音同号

加盟客服:537200818·537200819·537506172·537506173·537211818·537202088

加盟网址:www.huaxiaqiumei.com】【华夏秋美官方网站】

加盟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化纤厂路中段16号鑫诚苑2-2-701 (已购)

加盟老师:武院长/陈书记/张老师/翟老师/姜老师/王老师/庞老师/杜老师





 

 



 汕头大学【李嘉诚(勤工助学)基金会捐建】   青岛电影学院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齐鲁师范学院   枣庄职业学院   临沂职业学院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   烟台南山学院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青岛黄海学院   青岛滨海学院   山东现代学院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潍坊科技学院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   山东英才学院   山东协和学院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山东管理学院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菏泽职业学院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烟台科技学院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山东政法学院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济南职业学院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泰山科技学院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华宇工学院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山东交通学院   淄博职业学院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滨州职业学院   东营职业学院   烟台职业学院   潍坊职业学院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职业学院   威海职业学院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山东工商学院   山东警察学院   潍坊学院   烟台大学   青岛大学   济南大学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枣庄学院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齐鲁医药学院   山东体育学院   菏泽学院   济宁学院   泰山学院   临沂大学   鲁东大学   山东女子学院   滨州学院   德州学院   聊城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济宁医学院   滨州医学院   潍坊医学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青岛农业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齐鲁工业大学   山东建筑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大学   浙江大学   南京大学   厦门大学   东北大学   黑龙江大学   吉林大学   辽宁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河北大学   内蒙古大学   山西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兰州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青海大学   新疆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西藏大学   四川大学   贵州大学   云南大学   广西大学   广州大学   中山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江苏大学   苏州大学   河南大学   郑州大学   湖北大学   武汉大学   湖南大学   南昌大学   成都大学   重庆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天津大学   南开大学   上海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同济大学   复旦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华夏秋美@2012-2025版权所有

本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鲁ICP备17055849号-1

  • 18765850728
    15605414980
    18396886297